投资移民合同到底包含哪些核心条款?
拿到一份投资移民合同时,更先映入眼帘的往往是**投资金额、项目描述、身份获取路径**三大板块。
自问:为什么这三项最关键?
自答:金额决定资金风险,项目决定回报与绿卡成功率,身份路径决定时间成本。
金额与付款节点:如何防止“资金沉没”?
- **分批付款条款**:合同应写明“首期款≤总投资额的30%,且仅在律师出具监管账户确认函后支付”。
- **资金监管账户**:必须注明“资金存放于经移民局备案的第三方托管银行,项目失败可全额退回”。
- **汇率锁定**:若涉及外币,需加入“签约当日央行中间价为基准,上下浮动2%以内由投资人承担,超出部分由项目方承担”。
项目描述:怎样判断“看起来很美”的陷阱?
自问:项目方宣称“五年翻倍收益”可信吗?
自答:看合同里是否出现以下**硬指标**:
- 项目已获**I-924预批准**的独立批文编号;
- 就业创造模型采用**RIMS II或IMPLAN**,并附第三方经济师签字报告;
- 商业计划书**更新日期不早于签约前6个月**。
身份获取路径:I-526、I-829的时间表如何写进合同?
阶段 | 合同必须写明的最迟完成时间 | 违约赔偿 |
I-526获批 | 递交后18个月 | 项目方退还全部管理费并承担移民律师费 |
条件绿卡到期前90天 | 协助递交I-829 | 每逾期1个月,项目方支付投资额1%的违约金 |
退出机制:项目失败或政策突变怎么办?
重点条款应包括:
- **回购触发条件**:连续两个季度就业创造低于商业计划书预测值20%;
- **回购价格**:原始投资额+年化4%单利,不含汇率损失;
- **优先受偿权**:投资人债权优先于普通股股东,写入公司章程并在州务卿办公室备案。
信息披露与审计:如何确保项目方不“暗箱操作”?
自问:投资人远在海外,如何实时掌握项目进展?
自答:合同需强制约定:
- 每季度提供**经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**;
- 设立**投资人代表委员会**,拥有查阅原始凭证、约谈项目经理的权利;
- 项目方如拒绝配合审计,**视为重大违约**,投资人可立即启动退出条款。
律师与中介责任:谁来为“材料造假”埋单?
常见纠纷点在于资金来源文件出错导致拒签。合同应写明:
- 移民律师**承担尽职调查义务**,若因律师疏忽导致补件或拒签,律师费全额退还并赔偿投资人额外损失;
- 中介公司**不得代填资金来源声明**,所有文件必须由投资人本人签字确认;
- 出现虚假材料时,**项目方需在48小时内书面通知投资人**,否则视为共同欺诈。
不可抗力与政策变更:2025年EB-5改革风险如何对冲?
自问:如果美国国会突然提高投资额至180万美元,已签约的80万美元项目怎么办?
自答:合同应加入**“政策追溯豁免条款”**:
若在本合同签署后、I-526递交前,目标就业区(TEA)投资额发生上调,项目方须为投资人补足差额或无条件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款项,且不计利息。
争议解决:为何选择香港仲裁而非美国法院?
多数中国投资人不愿赴美诉讼,合同可约定:
- 争议提交**香港国际仲裁中心(HKIAC)**;
- 仲裁语言为**中文**,适用法律为**纽约州实体法**;
- 仲裁裁决可在**《纽约公约》成员国**直接执行,包括中国大陆。
签字前的最后检查清单
用十分钟完成以下动作,可避开90%的潜在风险:
- 核对**项目方I-924批准函原件**,扫描件需与移民局官网编号一致;
- 确认**监管银行地址**与合同一致,致电银行核实账户状态;
- 要求项目方出具**过往五年I-829通过率**书面证明,低于90%直接否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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