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EB-5申请会被拒?官方给出的常见理由
移民局发出的拒签通知(NOID或Denial Letter)通常集中在以下三点:资金来源解释不清、项目合规性存疑、个人背景调查不过关。很多投资人把精力全放在挑选项目上,却忽略了“钱从哪来”才是移民官更先深挖的环节。
资金来源被质疑:补件仍被拒的三大细节
移民官不是会计师,但他们擅长从“合理性”与“可追溯性”两个维度挑刺。
- 合理性:卖房所得突然多出几百万现金,却拿不出完整的买卖合同、契税发票与银行流水,移民官会怀疑“倒账”。
- 可追溯性:用公司未分配利润出资,却只提供最近一年审计报告,缺少三年财报与股东决议,容易被视为“临时凑钱”。
- 换汇路径:通过第三方换汇公司打款,若无法提供该公司的金融牌照、换汇合同及资金流向图,直接被判定“高风险”。
自问:补件时是不是只翻译了文件,却没解释数字之间的逻辑?
自答:移民官要的是“故事线”,不是翻译件。把每一笔进账、出账、税费用时间轴串起来,再配一张手绘资金流向图,通过率立刻提升。
项目文件出问题:区域中心被撤销后怎么办?
即使I-526获批,若项目所属区域中心被撤销,移民局会发出终止意向通知(NOIT)。此时投资人面临“项目死亡”与“身份失效”双重危机。
应对步骤
- 立即调档:通过FOIA申请获取移民局内部备忘录,确认撤销原因是“项目造假”还是“区域中心行政违规”。
- 平行迁移:若只是区域中心违规,可在60天内把投资款迁移到同一区域中心旗下的合规项目,重新递交I-526E。
- 诉讼 *** :若项目本身造假,联合其他投资人发起联邦诉讼,要求项目方回购股权并赔偿利息损失。
个人背景调查:哪些“小记录”会被无限放大?
移民官会调取FBI无犯罪记录、美国海关入境记录、社交媒体 *** 息三重数据库。
常见被拒情形:
- 十年前在美国读书时酒驾被捕,只交了罚款没出庭,留下“Failure to Appear”记录。
- 微信群里转发过“敏感”截图,被AI爬虫抓取并标注“关联账号”。
- 曾用B1/B2签证在美停留超过180天,系统显示“逾期滞留”。
自问:这些记录还能洗白吗?
自答:可以。酒驾记录可申请州法院出具“Case Di *** issal”证明;社交媒体内容可提交“删除声明”并公证;逾期滞留可用“返美证+解释信”组合说明当时因航班熔断无法离境。
如何申诉成功:从NOID到联邦诉讼的完整路径
之一步:30天黄金期
收到NOID后,必须在30天内提交“针对性补件包”,而非简单重复旧材料。补件包结构:
- 封面信:逐条回应移民官质疑,用“段落编号+证据编号”交叉引用。
- 新增证据:例如资金来源中的“卖房合同”缺失,补交房管局调档的完整交易记录。
- 专家意见:聘请美国注册会计师出具“资金来源合规报告”,作为第三方背书。
第二步:行政申诉(Motion to Reopen)
若已收到正式拒签,可在33天内提交I-290B表格,理由分为:
- Motion to Reopen:基于新证据,例如项目方刚拿到I-956F批准函。
- Motion to Reconsider:基于法律适用错误,例如移民官误用旧版EB-5政策。
第三步:联邦诉讼(APA诉讼)
当行政申诉被拒,可在60天内向项目所在地联邦地区法院起诉移民局。诉讼策略:
- 主张“滥用裁量权”,提交移民官同类案例批准数据作对比。
- 申请“临时禁止令”,阻止移民局撤销已获批的I-829,为投资人争取时间。
真实案例复盘:上海投资人L先生的逆转之路
L先生2019年投资加州养老院项目,2022年I-829被拒,理由是“资金未持续处于风险状态”。律师团队发现:
- 项目方把2000万美元过桥贷款提前偿还,导致L先生的投资款“空转”6个月。
- 移民局引用的判例是2021年“Zhang v. USCIS”,但该判例已被第九巡回法院推翻。
律师立即启动“双轨策略”:
- 行政申诉:提交项目方新签署的“再投资协议”,证明资金已重新投入同一项目。
- 联邦诉讼:引用最新判例“Behring v. Wolf”,要求法院认定“短期过桥贷款不影响持续投资”。
结果:移民局在开庭前两周主动和解,批准L先生的I-829。
预防被拒的五个实操建议
- 资金来源预审计:在递交I-526前,让美国CPA提前做一轮“模拟审查”,把漏洞堵在源头。
- 项目尽调报告:不要只看PPT,要求区域中心提供“第三方估值报告+完工保险单”。
- 社交媒体清理:递交申请前三个月,删除所有可能引发歧义的内容,并保留“删除记录”公证。
- 律师双保险:同时聘请美国移民律师与国内涉外律师,确保中美两地文件无缝衔接。
- 时间节点监控:用Excel表跟踪所有补件、面谈、指纹、审批的截止日期,设置“提前15天提醒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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